最新药监资讯:《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添儿童用药信息事情程序(试行)》通告宣布 (2023年第68号)
宣布时间:
2023年06月09日 阅读量:
2,486
为完善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,提升儿童清静用药水平,克日,国家药品监视治理局组织制订并宣布了《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添儿童用药信息事情程序(试行)》,本通告自宣布之日起施行。

图片泉源:药监局官网
事情程序指出了适用规模、适用条件等内容。
一、适用规模
本事情程序适用于切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、学会、行业协会对已上市化学药品及治疗用生物制品(细胞基因治疗产品和血液制品除外)的药品说明书提出增添儿童用药信息的相关事情。
二、适用条件
切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、学会、行业协会包括:国家儿童医学中心、我国民政部挂号治理的医学、药学专业学会/协会,并具有与儿童临床医疗、儿童合理用药和儿童临床研究相关职能。
拟申请增添儿童用药信息的品种应同时知足以下条件:
(一)该活性因素制剂已在我国上市,包括原研药和/或凭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标准批准的仿制药,清静性和有用性明确,且剂型和规格能够知足儿童使用的基本条件。
(二)具有相同给药途径的同活性因素制剂已在境外(ICH主要成员国家)上市,并已获批儿童顺应症,具备较为充分的研究证据,且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法用量明确。
(三)在我国临床实践中,该品种已被普遍用于儿童患者,顺应症和用法用量与我国临床诊疗指南(或其他临床已有普遍共识及接受度的文件)推荐的儿童治疗计划基本一致,且临床用药情形清晰,临床用药数据可查。我国临床诊疗指南(或其他临床已有普遍共识及接受度的文件)推荐的儿童治疗计划与境外同活性因素制剂(相同给药途径)药品说明书批准的儿童用药信息基本一致。
三、事情程序
(一)提出建议。切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、学会、行业协会可向国家药品监视治理局药品审评中心(以下简称药审中心)提出对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添儿童用药信息的书面建议。
(二)研究评估。药审中心开展手艺审评,并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聚会对建议品种及说明书修订内容举行评估。
(三)公示与宣布。药审中心分批对外公示审核效果,完成公示后,报国家药品监视治理局以通告形式宣布。公示时代提出异议的品种重新进入研究评估程序,须要时组织专家论证。
(四)说明书修订。详细品种的药品说明书修订建议正式宣布后,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可依据宣布的信息,按程序提交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添儿童用药信息的响应增补申请。
四、事情要求
(一)提出建议的相关单位应团结我国儿童临床需求充分开展研究论证,确保说明书修订内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,包管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。
(二)药审中心以《ICHE11(R1):用于儿科人群的医学产品的药物临床研究》《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手艺指导原则》和《成人用药数据外推至儿科人群的手艺指导原则》等手艺要求为依据,严酷审评,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事情。
(三)本事情程序配套事情细则由药审中心制订宣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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